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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成功入围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公示名单
        发布时间:2022-10-15
          

        10月10日,《人民日报》发布《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公示名单》,枣庄市以优异成绩入围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公示名单,为我市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再添一枚“金字招牌”。一是坚持政治性引领,凝聚全市法治建设最大合力。最高规格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大会和推进会议,市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级以上领导先后60余次作出批示。率先将法治建设写入《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年度考核、市委巡察、两办督查内容,连续两年由5名市级领导带队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在全省率先出台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坚持“5H”创建标准,全市上下形成了“一把手”主抓、“一盘棋”联动、“一把尺”考核的浓厚工作氛围。二是坚持创新性带动,着力破解法治建设中的难题。在全国率先一体化彻底理顺市、区(市)两级党委法治机构编制单独设置问题,市辖区65个镇街全部成立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及办公室,实现“三级全覆盖”。高标准筹建“智慧法治枣庄平台”,囊括涉及立法和重大决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两述两考”学法用法、非诉讼纠纷化解等4大平台,加速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高标准完成。首创法治环境监督员制度,推开法治指数评估试点,探索具有枣庄特色的法治建设路径模式。首创“民法典”公园“三融合”法治实践,被评为山东省“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三是坚持系统性构建,全力打造过硬法治政府建设样板。推行“枣办好”政务服务品牌,“一网通办”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比率达99.9%,107项实现“全省通办”,74项实现“跨省通办”。在全国率先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公布636项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最早出台《枣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首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回流制度,市、区(市)、镇(街)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在全省率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打造“0632枣庄阳光复议”品牌。健全应急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年均6000余名市直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治能力测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司法建议按期办复率达到100%,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满意度97%以上。

        2019年起,枣庄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高规格启动。三年来踔厉奋发、奋勇攻坚、成效显着:100项创建指标全面完成,创建材料省级初审全省位居第1名,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的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位居全国第4名,3类国家工作人员考试平均72.6分,中央依法治国办专家组实地评估结果位居小组第1名,综合示范创建成绩位居全国第7名,以高质量、高标准的法治建设成效带动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为“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目标顺利实现提供强劲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