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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9
          

         

        为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枣庄市司法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司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有关上级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为抓手,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问题,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工作回应,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枣庄司法”系列新媒体平台建设,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司法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办公室设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简称公开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稳健要求依法合规开展相关工作。

        (二)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市司法局持续加强督导检查力度,扎实开展重大决策、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收到良好效果。年内通过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部门决策和会议信息6件,重大决策部署和督查信息2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事项8件。

        (三)着力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枣庄司法”系列新媒体和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及时编发有关信息。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发布枣庄司法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采购、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惠民实事完成情况等项目信息 

        四)着力抓好政策解读、文件发布工作。司法局利用门户网站和自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了主要负责人关于《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的政策解读。年内组织了2次“政府开放日”活动。履行单位职责,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及解读材料11项,并进行了信息关联。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要求,完善信息审核报备制度,履行审批程序,规范信息审核发布。建立健全枣庄市司法局信息发布保密检查制度加强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信息初审和领导审核把关责任。开展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巡查,未发现违规公开和信息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2

        2

        规范性文件

        0

        1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1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125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一些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不能及时提供需要公开的信息协作意识不足,导致工作有时衔接不够紧密。二是人员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放在办公室,由于办公人员不足,未能确定专职政务公开人员,且事务较繁多,导致工作疲于应付,创新不足

        下步,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利用局长办公会、中层干部集中学习等时机,加强政务公开知识集中宣讲研讨,推动树立重视政务公开重要意识。二是补强政务公开力量。增加政务公开力量输入,增补1-2名有创新意识、懂新媒体技术的年轻干部加入政务公开班组,增强政务公开形式的多样性、新颖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枣庄市政务门户网站(www.bjyzah.com、枣庄市司法局门户网站(ssfj.bjyzah.com下载。如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司法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电话:0632-3353350,电子邮箱:zzsfjbgs@zz.shandong.cn)。

         

        市司法局2019年信息公开年报修正稿.wps

        枣庄市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解读.docx


         

                                      枣庄市司法

                                     20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