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人民日报》、人民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发布《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正式公布,枣庄市榜上有名,荣获“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成为全国50个示范地区之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自2019年起组织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每两年一批,树立一批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典范标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
2021年8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启动了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的原则,经过自愿申报、省级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社会公示等程序,对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等内容在内的10项一级指标、34项二级指标、100项三级指标进行考核,枣庄市连续突破材料评审、满意度调查、实地评估道道难关,最终以优异成绩摘取桂冠。
三年来,枣庄市始终坚持高层次谋划、高标准启动、高起点定位、高效率落实、高质量推进“5H”创建标准,统筹协调全市上下,注重改革创新、注重特色亮点、注重引导宣传,全力打造法治建设“枣庄样板”,圆满完成示范创建100项指标任务,为全面推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下一步,枣庄市将以创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常态化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为民、维护和谐稳定上再发力,以良法谋善治,为推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持续输入法治力量,为全市筑牢长治久安之基、提升人民福祉奋力谱写法治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