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枣医保发〔2022〕11 号《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1)(1)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2-12-19

        关于《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60 号)要求,3月8日,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医保发〔202211 号),为了便于社会大众知晓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医疗服务价格利民政策见行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目的

        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政策依据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60号)

        三、主要做法

        (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7项,在全市执行,由医疗机构制定试行价格,试行期2年。试行期满后,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由医疗保障部门制定正式价格,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实行市场调节价。

        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9项、可单独收费一次性医用耗材。其中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9中所列为最高价格,各医疗机构可根据情况适当下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