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公告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3-01-31
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根据《枣庄市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实施细则》规定, 自 2023 年 1 月起,符合享受医保退休待 遇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建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一.划拨办法:70 周岁以下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按照 2022 年度全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 2%划入,为 72 元/月。70 周岁及以上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按照 2022 年度全市基本养 老金平均水平的 2.5%划入,为 90 元/月。
二.划拨方式:个人账户资金将按月划入社保卡的医保 账户,不需个人到各级社保及医保服务大厅办理任何手续。 如需修改社保卡医保账户密码,可到发卡银行任一网点查询 办理,银行长期受理此业务。
三.使用办法: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可持社保卡,前往全 市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使用社保卡医保账户资金看病购药。
温馨提示:社保卡丢失、污损不能正常使用的,可直接 前往就近银行网点补换新卡。
特此公告!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