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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政策法规与营商环境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30

        关于印发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

        现将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9日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市“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部署要求,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开好头、起好步,有效提升“法治人社”建设水平,现将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全面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熟练掌握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部门日常工作必备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局系统内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人社部门执法管理、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系统内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全市人社领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显着增强,全市人社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明显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法规知晓度、法治精神认同度、法治实践参与度明显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普法方式

        (一)党员干部带头学法。采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学法讲座等形式,学法讲座在办公会议结束后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讲授。

        (二)工作人员严格执法。分为法治专题培训、人社业务法律法规培训、知识竞赛、旁听庭审等方式。其中,工作人员学习人社业务法律法规由业务对口科室选择集中学习、在线学习、自学等形式在全局统一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竞赛考试、旁听庭审活动由法规科与相关科室统一组织。

        (三)面向公众广泛普法。一是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将面对管理服务对象普及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作为工作流程的必备步骤。二是推广以案释法制度,结合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劳动争议仲裁、工伤认定行政确认等具体案情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整理发布典型案例,引导教育社会公众依法办事。三是借助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等途径,说明相关制度设计,解释立法依据,增强社会对政策制定的知晓度和理解力。四是在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公布后,通过制定宣传提纲、在线访谈、答记者问、发表政策解读文章等方式,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各类平台向社会公布。

        五、普法任务

        (一)继续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对人社部、省人社厅出台的“战疫情、稳就业、助力企业发展”等政策的宣传普及和政策解读,增强全社会依法防疫意识,为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锚定基层,明确普法重点对象。一是加大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企业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劳动者对自身劳动权益的了解,提高其知法用法意识。二是加大疫情背景下扶持就业、惠企助企政策的宣传,为扩大就业、稳定就业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三是将中小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重点,提高居民对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等政策法规的了解。

        (三)紧跟中心,履行普法工作职责。一是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普法活动时,对普法内容、普法形式作出具体部署。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援助月”“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宪法宣传周”以及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活动中,结合工作对象特点,深入基层一线全面宣传宪法及人社法律法规,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二是在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检查活动时,依法履行普法职责,主动答疑解惑,使人民群众及时、准确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三是开展典型案例收集、发布活动,收集、汇编调解仲裁、行政处罚、复议诉讼、信访等典型案例,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等制度。

        (四)创新模式,提升普法宣传实效。一是在利用展板、标语、宣传栏等传统宣传阵地的同时,积极运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建好用好法治人社宣传教育基地。二是巩固“真情人社”宣传阵地,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作用,依托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和移动应用等新媒体形式,努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提高普法宣传的实效性、多样性。三是有条件的科室、单位可以依托学校、场馆等场所设施,探索打造法治人社文化建设示范基地,争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示范典型。

        六、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强化落实。各业务科室、单位是普法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做到普法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与关联部门、单位间的协作配合,整合资源优势,共同做好跨部门、行业的综合性法律法规规章宣传。要按照全局统一部署,定期完成阶段性普法任务、提交书面工作情况,并于年末统一向局法规科报送本年度普法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普法工作安排。

        (二)明确责任,加强督导。一是局法规科负责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对年度普法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调度。二是人事科与机关党委负责将领导干部学法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工作人员学法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员培训计划。三是专业技术人管理科与就业中心负责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四是其他业务科室、单位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对本年度已确定的学法普法任务提前作出相应安排,尤其要注意在新制定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后,积极组织在全系统内进行新法宣传培训。

        (三)落实保障,健全队伍。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普法经费有关规定,有效解决人员培训、平台建设、物品资料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抓好普法队伍建设,培养熟悉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的专业人员,定期开展普法工作调研、交流、培训,不断提高普法宣传能力和工作水平。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类别

        普法内容

        责任单位

        1

        党内法规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人事科、机关党委

        2

        综合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宪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3

        就业创业类

        《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4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5

        社会保险类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科、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6

        《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7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社会保险科、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8

        人事人才类

        《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事考试中心

        9

        《职场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10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11

        《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等法规、规范性文件

        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12

        劳动关系类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最低工资规定》《集体合同规定》《山东省企业职工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劳动关系与劳动监察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13

        劳动争议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4

        劳动监察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备注:其他科室、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普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