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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十二届市委“强化作风建设、...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11

        中共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十二届市委“强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0日至5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强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6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客观公正、鞭辟入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诚恳接受、积极整改。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专题部署,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以坚决果断的态度和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传达了巡察反馈意见和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全力整改。局党组领导班子一致认为,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部署要求上来,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最有力的抓手,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牢固树立起“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思想,以对党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切实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优化服务的实际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县级干部、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与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协调推进。在整改过程中,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抓到底,抓出成效,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各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科室(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组织力量,抓好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督促落实,力求整改措施落细落地。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建议的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4个大项、15条巡察建议,局党组进行了全面认真地梳理,逐条研究分析,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了58项整改措施,并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办结销号。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整改情况,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四)突出成果运用,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有力契机,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在整改过程中,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按照紧密结合实际、确保务实管用、制定新制度、修改完善旧制度的工作思路,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整改期间,新建、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3项,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管钱,用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落实,从源头防范治理。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责任扛得不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问题

        (1)针对“学习不全面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5日制定出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内容,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项研究议题。同时组织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落实。截至目前,局党组已开展专题学习3次,局属各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26次。二是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保障、人才服务、技能培训等人社领域重要论述、重要指示要求作为重要内容,并同步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每次学习由1名党组成员作重点发言,局党组书记作总结讲话,进一步深化学习认识。目前已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三是对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加压。8月18日,召开全市人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加压推进会议,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构建“专班+专组+专员”三级组织联动、“线上+线下+现场”三层政企对接、“督导+考核+奖惩”三重激励约束的“333”工作机制。四是8月23日印发《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落实方案》,围绕2个牵头领域18个具体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责任到人,深化整改督办,确保落实落地。

        (2)针对“营造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启用市人社局官网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购房补助系统,实现网上申报办理。8月23日,向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申请追加30万元的信息化建设资金,用于研究开发独立系统,进一步推动实现系统自动提取比对信息。目前已有3人通过网上申报办理就业补贴。二是全面升级优化补贴流程,充分调用就业、社保、学信等信息系统数据,按照人才政策内容,筛选比对符合政策条件人员,通过云MAS业务平台主动向筛选出的基本符合条件人员群发短信进行政策推送,同时向人才所在单位确认信息,实现“政策找人”。截至目前,已向221名大学毕业生群发短信,一次性告知补贴政策和申请流程。三是全面梳理省内其他市大学生毕业政策,我市博士、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补贴标准处于全省平均水平以上,符合经济发展水平。积极和财政、组织部门沟通对接,6月份起草了《支持驻枣高校毕业生留枣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将驻枣院校专科学历人才纳入补贴范围,增强人才政策吸引力,目前已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四是结合巡察整改,进一步加强引才力度,举办“2022中国・枣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交流会”,有针对性地邀请15名专家参加活动,推动企业与专家开展深度合作,努力为“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提供急需紧缺的高端人才服务。五是加大海外留学人才引进力度。截至目前,已引进海外留学人才60人,提前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2.关于“推进公共就业和保障不够有力”问题

        (3)针对“为企业提供人才供给缺乏主动性,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不够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李守江常委副市长任组长,组织、发改、财政、教育、枣庄学院、枣庄职业学院等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保障企业用工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统筹协调全市企业用工保障工作。二是开展用工需求大调研。全市组织用工服务专员226人,市人社局抽调84名年轻干部,开展“政策入企、问需于企”大调研活动,深入规上企业、重点在建项目800余家开展调查摸底,摸清用工需求、缺工原因,建立缺工清单,完善缺工信息,做到缺工人数、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解决用工情况“四清”。截至目前,累计为全市197家规上企业及在建重点项目成功解决用工6501人。同时,通过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155场,为1792家企业发布需求岗位3.87万个。发布2022年企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61家企业共提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568人。三是6月份正式上线“枣工快递”微信小程序,建立即时响应、分级处理、部门协同、催办督办的全链条服务模式。目前全市已有834家企业通过“枣工快递”小程序发布用工需求4767人。四是持续深化校地企合作,加大招才引才力度。在枣庄学院、枣庄职业学院、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开展人才直通车“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活动;联合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举办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联合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等9所省内高校开展人才直通车“云招聘”活动;在枣庄学院等4所驻地院校线上线下同步举办高校直通车活动;在九洲双创科技园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多措并举促进毕业生来枣留枣就业创业;组建枣庄市技工教育集团,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人才培养,鼓励学生在本地企业实习就业。今年以来,全市共引进大学生9847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12万人次。五是高效落实惠企助企政策。推行“免申即享”,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至9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从30%提高至50%。目前已为7211家企业返还资金8786.6万元,稳定岗位19.93万个。六是建立用工保障调度制度。每周调度企业用工工作进展情况,印发《保障企业用工工作快报》7期,并报送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专班各成员单位,用工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张宏伟市长在《保障企业用工工作快报》第5期上批示“市人社局采取的措施精准务实,取得了初步成效”。 

        (4)针对“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进一步推进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补齐零工市场建设短板,5月17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零工市场的通知》,从更便于劳动者就业增收的角度出发,全面规范零工市场秩序,力争打造一批“统一目标、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服务功能”的综合性零工市场和“零工之家”,构建更加有序、更具活力的灵活就业人员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二是建立零工市场建设月调度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各区(市)工作开展进度。滕州组织专人到潍坊学习零工市场建设经验,对标差距提升本地零工市场服务效能;台儿庄、峄城区对现有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改扩建,标准化设置零工综合服务、信息发布、等候休息等功能分区,不断充实完善各项零工服务职能;市中区在零工聚集地、社区内建设零工之家。8月底,全市共成功挂牌零工市场15个,同步设置政策咨询、零工信息、劳动维权等多个功能分区。三是关于“我市6处务工人员‘马路市场’,缺少组织化服务,影响城市环境,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组织工作人员积极耐心劝导马路零散务工人员进入零工市场规范求职,讲解占道揽活对道路通行的危害及城市形象的影响。截至目前,6处“马路市场”整治均取得了明显成效。2022年8月29日,薛城区建成“零工驿站”并投入使用;山亭区桑村镇打造了“山亭区亭好就业零工场·桑村镇零工之家”,两处公益性零工市场建成后,人社部门联合辖区公安、城管部门通过宣传、疏导等方式积极劝导马路零工人员到零工市场求职,基本消除零工占道乱象。市中区4处“马路市场”采取“定人定点盯守、突击巡查、不定时巡查”等方式,引导零散务工人员到附近的零工市场求职,实现零工“马路被动找活”向“市场主动揽活”的转变,开启零工就业新生活。同时,依托报纸、广播及新媒体渠道,加强新建零工市场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与信任度,增强品牌吸引力和影响力,持续巩固“马路市场”整治成效。

        3.关于“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欠缺”问题 

        (5)针对“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缺乏实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制操作手册,入企推广使用。5月份,印制1700余份《电子劳动合同管理平台操作指南》,通过“政策入企、问需于企”活动,入企“一对一”指导企业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二是召开推广培训会,加强业务指导。6月28日,召开电子劳动合同推广线上培训会,300余人参与培训,手把手指导区(市)及企业工作人员如何更高效地使用电子劳动合同管理平台。三是深入区(市)调研督导,推动工作开展。分管局长带领科室业务人员分别于5月6日到山亭区、7月6日到薛城区、7月29日到市中区现场调研督导。截至目前,平台注册企业80家,电子劳动合同签订数量7626份,其中滕州市平台注册企业16家、电子劳动合同签订数量1290份;薛城和高新平台注册企业6家、电子劳动合同签订数量1715份;山亭区平台注册企业20家、电子劳动合同签订数量1306份;市中区平台注册企业6家、电子劳动合同签订数量1298份;峄城区平台注册企业13家、电子劳动合同签订数量1262份;台儿庄区平台注册企业3家、电子劳动合同签订数量576份。目前我市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平台开发情况全省排名第四,电子劳动合同签订数量在全省排名在第六或第七位。

        (6)针对“开展人才自主评价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人社局党组对人才工作高度重视,按照“优职能优流程优服务行动”部署,对局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进行优化,将市人事考试中心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科划转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两名县级干部包一个区(市)督促人才评价工作。二是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因地因企因人精准推送政策,先后对山东康力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等121家规模以上企业进行一对一上门服务,现场进行政策宣讲、评估、指导企业制定评价范围清单。三是多措并举提升企业自主评价能力,分期分批开展企业自主评价业务培训,充实工作队伍力量。组织备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负责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实施方案制定、组织评价流程等业务模块实操培训,后期通过跟踪式服务,及时跟进掌握申报进展情况,确保企业在线申报备案及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发挥区(市)人社部门作用,共同加强对辖区内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指导、质量督导及等级证书数据管理。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鼓励和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截至目前,累计完成自主评价备案企业达137家(提前完成全年120家的任务目标),已开展自主评价企业42家,占比30.7%。

        (二)“抓政策落实落地存在差距,政务服务有待进一步优化”方面问题

        1.关于“发挥政策激励作用不到位”问题

        (7)针对“配套政策不够优化。局党组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不深入,未能做到因地施策、与时俱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优化博士(后)政策。借鉴省内其他地市先进做法和经验,8月5日印发《枣庄市促进博士(后)来枣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进一步放宽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政策条件。将博士后政策的适用范围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调整为“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及在站(基地)博士后、出站(基地)后在枣就业创业的博士后,以及用人单位(不含企业)博士”。取消博士后研究人员“国内重点高等学校或在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中排在前200名的高校的博士毕业生”的限制,对在枣庄缴纳社保、全职在枣工作、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35周岁以下的用人单位(不含企业)博士,每人每年可享受1.8万元生活补助,工作每满1年发放1次,最长补助3年。对新认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不含分站、分基地),凡在枣庄立项的成果转化项目给予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1人及以上,且有出站(基地)后博士后研究人员留枣到企业工作的,确认为“优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优秀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5万元优秀站(基地)补助。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以第一申请人获得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立项、结项时分别给予5万元科研补助。对在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或获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省博士后创新项目资助的,按国家、省级支持政策1:1配套。二是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枣矿集团、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站的3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按《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核定发放办法》申报生活补贴,待省人社厅申报通知下发,以上博士后研究人员符合条件享受省级支持政策后,我市还可按省级支持政策1:1配套给予补贴。三是修订完善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7月份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出台《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室字〔2022〕36号),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增强政策吸引力。今年以来,全市19家单位已启动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9人。

        (8)针对“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缺乏力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2021年未再组织开展项目评选和资金扶持问题。2021年6月15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规范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试点政策的通知》,明确了试点支出项目和标准要求。按照该文件要求,停止执行《枣庄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因此2021年我市停止执行从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安排100万元专项用于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二是积极争取组织、财政部门支持,6月24出台《枣庄市省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补助实施细则》和《鼓励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奖励办法》,6月30日印发《枣庄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文件,从政策层面和资金补助方面进一步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支持力度。三是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助和奖励标准。被新认定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被认定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被新认定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被认定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引进不同层次的人才,分别奖励5万元/人、3万元/人、1万元/人,累计不超过50万元。四是做好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的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和2022年度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荐滕州人力资源产业园申报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的项目,推荐枣庄龙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申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项目。

        2.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有差距”问题

        (9)针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调整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市行政审批局、大数据局对接,提交职业技能等级鉴定5个事项取消政策依据,已在山东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进行及时调整,删除“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换发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考核鉴定、遗失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发、更正职业资格证书信息申请、职业资格证书查询”5个我局已停止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二是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对市人社局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及时调整及公布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确保各服务事项要素明确、清晰,提高群众服务便捷度。

        (10)针对“政务公开存在缺失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6日印发《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二是政务公开栏目中的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等无法正常打开的链接均已清除,并已重新上传。并新增开设和更新枣庄市首届“农业银行·创业杯”乡土特色品牌技能人才大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职称评审等专题专栏。三是加强平台建设,重新梳理网站所有栏目,积极对接网站运维公司拓尔思,加大对网站升级改版维护工作力度,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四是加强对各科室、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公示、尽公示”。针对2020-2021年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重新按要求对补贴使用和具体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3.关于“提升人社服务效能运用信息化手段不足”问题

        (11)针对“信息化建设和保障资金投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优职能优流程优服务行动”部署,8月22日,完成稳岗返还补贴发放管理职能优化整合。8月底完成稳岗返还补贴的网办功能优化升级,实现原用于人力资源行业的ukey兼容办理社保业务。通过经办职能优化整合、系统兼容性改造、剩余设备交接,完成剩余296个ukey的整合应用。二是6月,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将市财政局拨付的100万尾款及时支付中标企业。8月底,向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申请追加“三化”项目资金153万元,用于支付项目尾款,解决信息化建设和保障资金投入不足问题。

        (12)针对“政务服务设施维护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自助终端预算申请工作。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和工作实际,拟将自助设备建设纳入2023年信息化建设预算规划,待预算年度开始后正式申报实施。二是通过与部、省级平台对接,积极拓展线上自助服务渠道。依托全国电子社保卡平台,上线爱山东App、电子社保卡App、枣庄人社App的自助服务,开通全国自助服务51项(就业创业6项,社会保障26项,人事人才10项,劳动关系4项,社保卡服务5项),本地自助服务9项(包括参保查询、社保卡注销、基本信息维护、工伤认定查询、养老待遇查询、社保卡余额查询、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逐步推动自助服务掌上办,让人社服务更智慧更便捷。三是拓展线下自助服务方式,积极开展与建设银行合作将人社部分自助业务延伸至银行网点智慧柜员机办理,目前已上线养老账户查询、工商缴费信息汇总查询、工伤缴费历史查询、失业缴费信息汇总查询、失业缴费历史查询、生存状况认证、养老保险缴费明细查询、养老保险缴费汇总查询、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社保卡密码重置11个功能,同时选派业务骨干多次到建行新城网点开展业务指导,打通人社服务最后“一公里”,方便群众“快速办”、“就近办”。

        (三)“工作作风不够严实,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质效不高”方面问题

        1.关于“落实政策机械教条”问题

        (13)针对“在落实政策过程中有时执行政策规定不够灵活,考虑实际情况不够,影响政策落实效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份印发《关于对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购房补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枣人社字〔2022〕75号),符合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申报条件,在补贴期限内变更工作单位,重新签订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新工作单位符合“枣庄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条件的,可继续享受补贴政策,期限累计计算,发放时长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购房补助申报条件的大学生,毕业五年内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参照执行。二是主动电话联系曾反映相关诉求的2名人员,告知其如符政策可接续享受补贴。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与50余家申领青年人才补贴的企业人事部门的建立线上线下沟通渠道,解释调整后的政策,提醒有补贴期内有更换单位的人员按程序重新提交申报材料,接续享受补贴;对来电咨询变更单位申请接续享受补贴政策的人员,指导其逐项准备相关申请材料;9月份,组织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负责受理审核青年人才补贴的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安排所在区(市)做好受理审核工作。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提升,针对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和住房补助问题,积极协调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部门,将政策执行以来调整的政策和需要优化的申领流程进行梳理,研究修订《枣庄市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发放办法》,对外发布。

        2.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存在慢作为现象”问题

        (14)针对“市人社局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试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局党组对该项工作统筹力度不够,科室之间沟通协调不畅,影响工作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力度。市人社局党组对人才工作高度重视,按照“优职能优流程优服务行动”部署,8月份对局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进行优化,将市人事考试中心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科划转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一步明确科室职能、权限和责任,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协同运行机制,统筹谋划,合理分工,将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科协同办公,明确协同机制和工作纪律,加强职业技能相关工作思路契合、工作融合,业务配合,实现内部工作力量的最优化。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区(市)相关工作的督导力度,8月份下发《关于做好职业技能培训人员信息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做好培训学员信息统计,与培训机构加强联系,鼓励有意愿并且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相应的考试。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培训33872人次,其中滕州13446人次、薛城6233人次、市中3941人次、山亭3530人次、峄城3677人次、台儿庄3045人次。三是在2021年12月31日专项能力考核收费文件废止后,省人社厅通知暂停考核工作,目前暂未出台新文件。经对各区(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机构核实,只有滕州367人收取鉴定费用,因疫情情况2021年底未能安排考核,已于2022年8月26日完成技能评价。其余区市不存在人社部门收取费用未安排技能评价情况。四是督促社会评价组织加大评价力度,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及时审核社会评价组织提交的认定方案,做好认定工作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管。2022年以来,我市共有4家社会评价组织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共有5043人获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力争社会技能人员在我市社会评价组织职业(工种)认定范围内愿评尽评。

        3.关于“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作风不优”问题

        (15)针对“咨询服务态度不好、对咨询问题互相推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做出提醒教育,要求相关责任人在接听群众来电时要端正态度,对群众反映问题要用专业业务知识认真答复,切勿出现推诿现象,损害公职人员形象。二是8月23日印发《关于做好咨询电话工作相关问题整改的通知》,对全局咨询电话逐一查询梳理,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员,确保电话打得通、联系上、找到人。对群众反映无人接听来电、服务态度欠佳、推诿扯皮等问题,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跟进督导,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进行问责。三是认真落实市委思想能力作风建设要求,5月23日,召开思想能力作风建设务虚会,推动全体工作人员切实落实“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四是持续加强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五比五看”活动,开展年轻干部锤炼作风锻炼成长行动,紧扣学、思、践、悟“四字诀”,深入开展青年理论学习研讨活动,以理论学习推动年轻干部思想再深化、能力再提升、作风再转变,为干事创业打下良好基础。累计刊发年轻干部心得体会84期,累计浏览达7.9万人次。五是扎实开展全市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6月15日,举办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市级赛,70余名年轻选手参加集中笔试,推进“以比促练,以练促学,学以致用”,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水平。

        4.关于“对个别‘一次办好’事项公示不到位”问题

        (16)针对“市人社局网站对外公开的补贴申请资料和实际申请时要求的资料不一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网站对外公开的2项补贴申请资料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公开材料与实际申请材料一致,按照“一次办好”的要求,细化材料清单,能通过系统信息对比获取的材料,不要求申请对象提供。如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材料,实际办理和网站对外公开所需材料均为2项,共减少提供材料4项。二是3月1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函〔2022〕14号),落实创业补贴“一件事”打包办,进一步细化补贴范围、补贴条件、补贴标准、申报材料和办理时限。有条件的区(市)可通过市场登记、就业登记、社保、税务等数据的比对,精准确定补贴对象,实现免申即办。三是加强区(市)督导指导力度。为切实加快“创业培训+”专项行动工作进度,6月16日下发《关于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工作调研的通知》,成立联合调研组,7月18日至21日集中开展对区(市)创业补贴申领办理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工作,发现未按网站对外公开要求申请材料6个,多收材料10项。在督导现场调研组再次强调区(市)要按照“一次办好”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尽可能利用信息化手段比对获取相关材料,区(市)均表示要按照梳理后的材料清单严格落实,将发现问题多收取的材料全部退回。

        (四)“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影响制约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依然存在”方面问题

        1.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存在不足”问题

        (17)针对“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督促区(市)落实省人社厅部署开展的‘人社干部走流程’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人社系统行风建设。8月30日印发《2022年持续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工作实施方案》。把人社领域重大政策举措、高频服务事项、群众急难愁盼作为“三必走事项”,全面细致梳理全市人社系统各部门“走流程”工作事项,对业务“申请、受理、审核、办结(反馈)”各经办环节“全流程”进行检验。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各级人社部门业务科室按照走流程要求,对本科室或本单位所有经办业务逐一“走流程”。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到滕州、山亭、市直企业等项目一线、服务窗口走流程3次。比如,9月份主要负责人到枣庄银行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体验青年人才补贴“申请、上报、审核”全流程,通过线上感受业务流转、线下审核申请材料,对业务进行“复盘”“体检”,为8名新入职大学生申领租房和生活补贴,并对补贴申请“无形认证”提出升级优化要求,进一步提高人才待遇兑现效率和政策落实体验。二是6月6日制定《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市民中心服务大厅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坚决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吹哨报到”“吐槽找茬”“窗口领导值班”等岗位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七个必须、七个禁止”,创新制定“十条禁令”“三个不准”“八个不”等工作纪律;明确首问负责制、零否决权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十条服务规定,以完善的制度保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打造人社优质服务窗口,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三是在全市率先开展“我当接线员”活动,组织10名中层科长到12345市长热线服务中心担任接线员,现场接听、解答130余通来电提出的问题,零距离倾听企业群众的呼声意见,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增强人社干部为民情怀。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累计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189次,发现问题109项,制定整改措施118项。

        2.关于“对落实资金补贴政策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18)针对“局党组对涉及营商环境资金补贴政策兑现重视不够,补贴发放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查摆原因,落实工作责任。经查实,关于设置补贴上限的问题,主要原因是2020年该项工作处于启动阶段,财政预算资金量小,为鼓励支持返乡创业服务站点建设工作,扩大财政资金扶持面,采取了折中平衡方法,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尽可能补贴更多服务站点。就有关情况向补贴单位进行反馈说明并诚恳道歉,两家单位在具体了解是由于资金不足,同时为了增加资金的普惠度等原因时,均表示理解和支持。二是完善政策体系建设,保障规范运行。为大力支持返乡入乡人员创业,2021年10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外出人员返乡入乡创业的的意见》(枣政发〔2021〕10号),明确了在枣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聚集的大中城市设立“返乡入乡创业服务站”,组织外地枣庄籍人士定期举办返乡入乡创业恳谈会,介绍枣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宣传解读创业政策,为返乡入乡创业提供服务,吸引外出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按照服务站工作绩效,给予每家每年3万元活动补助。2022年7月,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枣庄市促进外出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枣人社函〔2022〕63号),统一了返乡入乡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使用范围、标准、流程等。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或指导设立的返乡创业服务站,根据开展服务活动参加人数和效果,给予运行补助。其中,开展服务活动每服务1人给予200元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通过返乡创业服务站每引进1名返乡人员回枣新创办企业,给予服务站2000元的奖补。两项奖补每年合计不超过3万元。2022年8月16日,联合市财政局给区(市)下达2022年返乡入乡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市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100万元,并要求区(市)加强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研究细化绩效目标,尽快将补助资金落实到位。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外出人员返乡入乡创业的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同时,进一步规范资金的管理使用,保障各项补贴资金规范运行。

        3.关于“审批关键环节“宽松软”,存在资金流失风险”问题

        (19)针对“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提报的资料真实性审核不深不透,未能把好政策执行的重要关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发放问题。经核实,枣庄市洁欧商贸有限公司申领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的12人均办理过单位就业登记,且申领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期间均在枣庄市洁欧商贸有限公司参加养老保险。因在公共就业系统办理就业登记,工作人员可通过系统核验方式比对查询,本着便民服务的原则,单位申报材料时未让提供就业登记证明。其中一名职工牛会,经查询,省公共就业信息系统办理就业登记业务显示职工信息为刘丹,属于系统输入有误,因为依据身份证号在社保信息系统唯一的职工信息为牛会。目前,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已联系市中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将牛会就业信息系统维护修改,确保就业系统和社保系统信息的一致性。二是关于薛城区佳利百货超市申报补贴时未提交正常营业证明问题。经实地考察核实,该单位正常营业,符合发放补贴标准,且补充了相关证明材料。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已落实兑现的政策进行梳理,查摆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目前已将2020年以来市本级所有发放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材料自查完毕。三是3月1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函〔2022〕14号),下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市级受理权限,进一步细化补贴范围、补贴条件、补贴标准、申报材料和办理时限。要求各区(市)在受理补贴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实地考察核实申请人生产经营状况。四是6月16日下发《关于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工作调研的通知》,成立联合调研组,对各区(市)创业补贴实地考察情况进行督导。再次要求区(市)在受理单位申请后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到创业实体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查看创业实体是否正常经营,用工情况、经营场所等是否与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相符。

        4.关于“疫情期间惠企政策执行不严格”问题

        (20)针对“所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租赁商户的房屋未落实减免政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剖析问题根源。要求市社保中心相关科室认真梳理国家相关政策,排查科室部门对接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工作纰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惠企政策落实落地,惠及企业。二是完善科室部门协调机制。规定中心办公室出具书面收款通知,局财务核算中心按通知要求收取租金,并按时做好对账工作,做到账实相符。三是即知即改,巡查期间完成整改。问题发现后,市社保中心第一时间联系市中区仁和汽车配件店,2022年4月15日同其签订房屋租赁补充合同,约定2020年三四季度应减免的11040元房租抵扣其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的房租。2022年5月19日,市中区仁和汽车配件店店主王大振缴纳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的房租,抵扣11040元。四是举一反三,做好2022年惠企政策落实工作。按照根据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改财金〔2022〕34号)文件精神,可减免租户2022年三个月租金11000元。2022年5月10日同租户签订房租减免协议,2022年5月19日缴纳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的房租时完成减免。   

        三、立行立改事项办理情况

        1、“未按文件要求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问题。

        办理进展情况:一是高度重视,立行立改。2022年4月26日接到《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市人社局党组立行立改事项的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于4月29日下发《关于及时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及时将符合拨付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放到位,并将具体数据上报至市人社局。经与区(市)进一步核实,截至2022年4月,我市尚存43家企业和培训机构共计623.46万元资金未拨付到位。目前已拨付了467.74万元资金。二是积极争取省厅下拨资金。2021年10月,为解决资金缺口问题,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向省厅提交了《关于申请下拨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的函》,鉴于全省各市培训规模均远大于原培训计划(2021年我省职业培训计划完成率为269.14%),各市资金缺口较大,省厅原计划资金规模不足,因而未向各市下拨补贴资金。三是积极协调市级资金。2022年4月,我局协调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拨付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持范围促就业资金的通知》,向区(市)下拨44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促进就业资金。各区(市)从中拨付了职业培训补贴467.74万元资金。鉴于全省培训政策及资金筹集渠道暂不明确,暂停从此渠道拨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四是积极争取省厅提取专账资金。2022年6月,我局向省厅提交了《关于枣庄市提取失业保险基金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申请备案的函》,申请从上年末失业保险滚存结余中计提2780万元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计划用于解决未发放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8月底,接省人社厅通知,由于政策调整,计提工作暂停。五是全面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对现阶段开展职业培训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鉴于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满,省人社厅未出台新的培训政策,为指导区(市)开展培训工作,5月18日我局下发了《关于现阶段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当前开展职业培训有关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和培训时长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对职业培训过程进行了规范,鉴于各区(市)培训过程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7月28日我局下发了《关于规范职业培训过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职业培训有关档案管理、日常监督、绩效评估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建立职业培训开班审核制度,为加强对区(市)培训机构开班审核的监管,把资金监管前置,要求各区(市)加大职业培训开班审核制度,各班期开班前要填写书面开班审批(备案)表,并经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开班,严把培训质量。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省厅、财政的沟通,积极协调安排专账资金,及时解决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放的问题。

        四、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引领,抗牢政治担当。认真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扞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

        (二)压实主体责任,从严管党治党。以这次巡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动机关党建规范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廉政风险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树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亲民务实的机关形象,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全面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三)抓好后续整改,推动任务落实。严格按照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和巡察办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认真对照整改台账,逐条细化梳理,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坚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以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全面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深化成果运用,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落实责任、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为整改成效提供后续保障。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把抓好整改落实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五比五看”活动结合起来,与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工作的动力,努力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和风清气正、劲足人和的政治生态,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662868;邮政信箱: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366号枣庄市人社局政策法规与营商环境办公室;电子邮箱:rsjfgysb@zz.shandong.cn

        中共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