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网站首页 无障碍浏览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15

        关于组织开展2022

        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院校、企业、行业、协会),中央、省属驻枣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技能兴鲁”竞赛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51号)等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枣庄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坚持科学、绿色、安全、节俭的理念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创新竞赛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为我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本次大赛设数控铣、焊工、电工、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化学检验工、化工总控工、药物检验员、钳工3d打印设备操作员、中式烹调、中式面点、电缆中间接头制作12技能竞赛项目,由枣庄市技工教育集团具体承办

        (二)区(市)根据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需要并结合本区(市)实际,组织开展区(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三、奖励措施

        (一)获得各职业(工种)项目决赛单人、双人项目前2名,三人项目第1名且为职工(教师)身份的选手,符合申报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申报“枣庄市技术能手”称号。已获得过“枣庄市技术能手”称号的不再重复推荐申报。

        (二)竞赛参赛选手(参赛队)应达到一定规模,原则上每个赛项决赛人数不少于8人。各竞赛项目企业组和院校组各设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赛人数的30%,获奖选手必须成绩合格。对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一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三)比赛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成绩两项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的参赛选手,可晋升相应工种三级(高级工);获竞赛项目前3名、具有本工种三级(高级工)职业证书且任职2年以上的,可晋升本工种技师。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由主办单位商大赛承办单位或协办单位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备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资质的参赛企业可对获得优秀成绩的选手,参照职业资格等级晋升的范围,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未取得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资质的规模以上参赛企业可向市或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申请自主评价备案,备案后向选手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参赛范围及报名办法

        (一)参赛范围

        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企业组参赛人员为企业正式在岗职工,院校组为技工院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正式、实习教师或学习相关专业的在籍学生。近4年内在往届市级和上一级技能大赛中已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比赛。

        (二)报名办法

        参赛选手须填写《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企业组填写附件2院校组填写附件3电子版),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证件照电子版(建议白底jpg格式,小于20k,建议像素240*320),通过邮箱发送至各竞赛职业(工种)承办单位,并电话确认。参赛时,选手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赛选手登记表,认真学习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4),按照赛项承办单位要求做好防疫有关工作。

        、有关要求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竞赛组织活动。各竞赛承办单位要统筹考虑疫情防控情况和各地举办竞赛活动的具体要求,合理确定赛事举办时间和地点,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各竞赛承办单位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确保赛事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二)周密制定各类安全预案。竞赛承办单位成立赛事组委会,做好竞赛的筹备与组织各项工作。要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要强化对竞赛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竞赛举办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按要求做好赛场内外安全保障和秩序维护工作。

        (三)确保竞赛技术质量。科学编制技术工作文件,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标准高级工以上技能要求命题(暂无国家职业资格技能标准的,参照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自主开发相应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合理确定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竞赛内容的比例,确保竞赛技术质量。做好裁判人员的管理培训,各赛事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单位人员不得担任裁判长、裁判员等可能影响竞赛成绩的岗位。

        (四)加强竞赛宣传推介。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竞赛活动和获奖选手的宣传力度,宣传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工作,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带动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认真做好竞赛总结。各竞赛承办单位在规范办赛基础上认真做好竞赛总结,竞赛工作总结、竞赛精彩照片或视频等资料请赛事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建科

        (六)其他要求。发现大赛报名选手存在伪造信息、替赛等舞弊行为的,直接取消比赛成绩,撤销各类奖励。

        附件:1.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各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2.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企业组)

        3.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院校组)

        4.疫情防控告知书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81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