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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度枣庄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金蓝领”...
        来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作者: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发布时间:2021-09-29

        关于开展2021年度枣庄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枣人社字〔2021〕61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为加快推进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根据《关于印发〈枣庄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专账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枣人社字〔202054号)、《关于揭榜2021年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公告》及“金蓝领”培训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度枣庄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金蓝领”培训,下同)工作通知如下:

        2021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与“金蓝领”培训同步部署,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一、培训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培训范围

        12021年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紧围绕我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培训职业(工种)重点从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质高效农业、新型商贸物流业、特色文旅康养业等“6+3”现代产业体系中选择。结合枣庄市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和“金蓝领”培训需求,共确定13个急需紧缺职业(工种)5个“金蓝领”培训职业(工种)作为2021年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包括:化学检验工、化学总控工、仪器仪表维修工、电工、焊工、钳工、汽车维修工、车工、铣工、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电子商务、养老护理员、中式烹调师;茶艺师、评茶员、育婴员、保育员、公共营养师。


            2、主要面向我市各类企业在职职工和技工(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不纳入“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范围。



            3、

        新职业和“6+3”现代产业相关并符合职业发展贯通政策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择相近工种参加培训,申报标准参考《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32号)。


        (二)申报条件

        1参加高级工培训的人员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截至2021930日,取得相关职业(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3年(含)

        2参加技师培训的人员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截至2021930日,取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3年(含)

        3参加高级技师培训的人员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截至2021930日,取得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3年(含)

        4截至2021930,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分别满10年(含)、14年(含)、18年(含)的,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也可分别报名参加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5、市级以上相应级别的“金蓝领”培训合格证书可参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

        6获得市级(行业)及以上技术能手、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匠、劳模称号的,可破格提高一个级别层次报名参加培训。

        7取得上一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后,获得市级以上(含)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成果突出的,可破格提高一个级别层次报名参加培训。

        二、培训方式及步骤

            (一)宣传发动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各培训基地负责培训项目的宣传发动、材料审核把关工作,通知辖区内企业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训,督促企业做好与培训基地的对接工作,指导企业按时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培训基地审核。

            (二)培训基地名单

        1、山东化工技师学院

        2枣庄技师学院

        3滕州高级技工学校

        4、枣庄市劳动技工学校

        详细培训职业(工种)及培训等级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

        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材料,由各培训基地负责收集整理,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范围、条件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不予报名,市人社局将进行报名材料“双随机”查验。已参加了同等级企业自主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职工不予报名,确保同一人、同类工种、同一等级的培训补贴不能重复申领。

        (四)培训方式

        培训时间根据培训基地与企业的实际情况,原则上在1125日前完成理论及实操培训。培训应结合企业生产实际,采用科学有效的方式进行。为解决工学矛盾,思政课程、职业道德、专业基础知识和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通用理论知识内容可以采取在线学习等多方式进行;培训专业相关知识、行业企业特有知识和技能实操等内容采取现场教学方式进行。支持推广数字化职业培训模式,开发数字化培训资源,采用慕课、微课程、线上线下结合等模式开展培训。

        (五)培训内容及要求

        培训过程应严格执行备案通过的培训方案,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10个课时(学时),其中思政课程不少于10个课时。理论课程不少于110个课时(学时),一般应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知识和健康卫生等通用知识。实际操作培训可结合企业生产开展,应不少于90个课时(学时),着力提高培训人员技能操作水平,增强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我市重要项目急需的新技能或企业职工学习需求较多的内容,可与企业(项目方)对接后酌情设定。

        (六)考核评定

        培训结束后,统一安排结业考评。2021125日前完成初次考核评定工作。初次考核评定不合格的,20211212日前补考一次。考试分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试两个步骤进行。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或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试采取现场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为成绩合格,考核评定合格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由培训基地颁发人社部门统一监制的“金蓝领”培训合格证书;准入类职业资格鉴定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市人社局颁发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基地具备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资质的,为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认定的学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材料

        报名参训人员1015之前将报名材料报各培训基地(联系方式见附件1),报名参加培训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度枣庄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申请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

        2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身份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破格申报培训的需提供有关证明资料,以证书或公布文为准;

        3、按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报名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参加工作和从事该职业年限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

        4本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性责任的承诺书(见附件4);

        522寸照片纸质版及电子版(近期免冠白底,jpg格式,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小于20k,建议像素240*320);

            6、培训基地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经费保障

        2021年度枣庄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标准为高级工2000/,技师3000/人,高级技师5000/人,培训补贴直补培训基地,培训基地不得向参训学员收取培训费用培训项目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训实施后,财政部门按照下达给各培训基地的培训计划,先行拨付60%的培训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全额拨付培训项目补贴资金。对未完成培训计划任务的部分不予补贴,财政部门收回相应的补贴资金,培训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教师授课费、课件费、网络教育费、教材购置费、实训耗材费、场地费、教学设施设备费、培训教学工作费等费用,不得用于管理人员的餐饮、通讯、福利费用。

        五、强化监督和绩效评价

        各培训基地要精心组织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基地要建立专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培训任务的,向市人社局报送书面说明。

        市人社局将加强对培训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如发现不按规定和要求组织培训、未开展培训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培训基地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追缴套取或挪用培训补助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对截留、挤占、套取、挪用、骗取培训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对相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追责。

        培训全程需遵循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培训人员的安全管理。

        电 话:3317254

        邮 箱:zynljs3317254@163.com


        附件:附件1:培训基地培训范围及联系方式.docx

                     附件2:2021年枣庄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申请表.docx

                     附件3:工作年限证明(模板).docx

                     附件4:承诺书.docx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