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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市开展2021年第四批次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
        来源:枣庄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作者:枣庄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24


        关于我市开展2021年第四批次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


        我市2021年第四批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于十月份开始,现将提交申请材料等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材料如下:

        (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见附件1);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诊断证明原件;

        3、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有效的病历材料;患职业病的,提供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认定工伤决定书》(内部共享);

        5、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用人单位委托代理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应当提交单位委托书(见附件3)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近亲属代表职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应当提交有效近亲属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

        6、复查鉴定(工伤职工伤残情况发生变化,且上次鉴定满1年的可申请)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曾经作出的全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内部共享)。认为伤情加重的,应当提交近期的有效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伤残级别初次鉴定的,需伤情相对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

        2、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作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3、职工伤情不稳定,经单位同意,可由单位在停工留薪期满前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单位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还需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假期证明;

        4、请将鉴定申请表按照表格提示填写完整。为方便送达鉴定结论书,请写明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的联系电话和地址。请在鉴定申请表中写明申请事项,比如:申请辅助器具的,请注明辅助器具名称及编号;申请因果关系的,请注明与工伤有因果关系的疾病名称等。

        (二)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见附件2);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诊断证明原件;

        3、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有效的病历材料(其中,慢性病须有系统治疗2年以上的病历资料,精神性疾病须有系统治疗5年的病历资料)

        4、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5、复查鉴定的,提交上一次鉴定结论(内部共享)。

        二、申报时间

        1、市直:2021108日——1020日(工作日);

        2、区(市):请咨询区(市)人社局。

        三、申报地点

        1、市直:枣庄市市民中心人社专区18号窗口(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

        2、区(市):请咨询区(市)人社局。

        四、申报要求

        1、①养老、工伤保险在市直参保的,由主管部门、单位或个人统一上报材料;

        养老、工伤工伤保险在区(市)参保的,因工伤需要鉴定的,相关材料应报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区(市)人社局;因病或非因工需要鉴定的,相关材料应报其养老关系所在区(市)人社局。申请鉴定材料由区(市)人社局初审通过后,再由区(市)局统一上报市局;

            2、供养亲属应提供证明供养关系的有效证件。

        五、即时申请鉴定(确认)

        单位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职工具有康复价值申请康复确认、患职业病的职工申请工伤鉴定等情况的,认定完工伤后,可随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不受本通知申报时间限制)。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按要求将材料准备齐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六、其他

        各区(市)人社局负责鉴定材料的初审工作,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材料的复审和汇总工作。参加现场鉴定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场鉴定时,请鉴定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医院检查的影像片子等到指定场所参加现场鉴定。

        咨询电话:

        市直:0632-3310017

        市中:0632-3921797

        薛城:0632-4495196

        峄城:0632-7707116

        台儿庄:0632-6639602

        山亭:0632-8813209

        滕州:0632-5503279

        枣矿集团:0632-4081219


        附件:

            附件1、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doc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doc


                


                                    枣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