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业务指南
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我市已将业务系统上限调整为18726元,下限调整为3746元。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的需差额补退。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2021年底前缴纳2021年度或补缴2020年度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均按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系统自动生成差额补退。
调整范围:
2021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补退差额,由枣庄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统一批量生成,无需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进行操作,其中:
1.职工月缴费基数高于18726元的,按照18726元统一进行封顶调整,已征收月份超出的差额部分作冲抵或退费处理;
2.职工月缴费基数低于3746元的,按照3746元进行保底调整,已征收月份不足的差额部分作补收处理;
3.职工月缴费基数在18726元和3746元之间的,不作调整;
4.社会保险关系已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死亡、出国等账户已结清人员,不进行缴费基数调整。
缴费时间:
参保单位: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离职人员: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申报方式:
1.参保单位应主动向税务部门推送已生成的缴费基数调整补退数据。可以登录枣庄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选择向“税务部门推送数据”功能,推送后请及时在税务部门原渠道完成缴费。也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帮办代办服务,由社保工作人员推送税务,完成缴纳。
2.对于退休、离职人员,社会保险费调整基数需补退差额的由原单位代扣代缴。
3.灵活就业人员基数调整差额为正数的,使用原缴费渠道“特殊缴费”模块进行补差缴费;基数调整差额为负数的,由人社、税务联合退费。
缴费渠道:
1.线上渠道:山东政务服务网、爱山东爱枣庄app、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2.线下渠道:社保大厅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枣庄市社保中心:3317323
滕州市社保中心:5502873 薛城区社保中心: 4481899
峄城区社保中心:7752008 市中区社保中心:8076895
台儿庄区社保中心:6682129 山亭区社保中心:8823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