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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市开展2021年第三批次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
        来源:枣庄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9

        关于我市开展2021年第三批次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

        我市2021年第三批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于七月份开始,现将提交申请材料等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材料

        (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见附件1);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诊断证明原件;

        3、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有效的病历材料;患职业病的,提供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内部共享);

        5、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A4纸双面复印);用人单位委托代理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应当提交单位委托书(见附件3)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近亲属代表职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应当提交有效近亲属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

        6、复查鉴定(工伤职工伤残情况发生变化,且上次鉴定满1年的可申请)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曾经作出的全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内部共享)。认为伤情加重的,应当提交近期的有效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伤残级别初次鉴定的,需伤情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

        2、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作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3、职工伤情不稳定,经单位同意,可由单位在停工留薪期满前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

        4、请将鉴定申请表按照表格提示填写完整。为方便送达鉴定结论书,请写明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的联系电话和地址。请在鉴定申请表中写明申请事项,比如:申请辅助器具的,请注明辅助器具名称;申请因果关系的,请注明与工伤有因果关系的疾病名称等。

        (二)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见附件2);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诊断证明原件;

        3、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有效的病历材料(其中,慢性病须有系统治疗2年以上的病历资料,精神性疾病须有系统治疗5年的病历资料);

        4、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A4纸双面复印);

        5、复查鉴定的,提交上一次鉴定结论复印件(内部共享)。

        二、申报时间

        1、市直:2021年7月1日——7月14日(工作日);

        2、区(市):请咨询区(市)人社局。

        三、申报地点

        1、市直:枣庄市市民中心人社专区18号窗口(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

        2、区(市):请咨询区(市)人社局。

        四、申报要求

        1、①养老、工伤保险在市直参保的,由主管部门、单位或个人统一上报材料;

        ②养老、工伤工伤保险在区(市)参保的,因工伤需要鉴定的,相关材料应报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区(市)人社局;因病或非因工需要鉴定的,相关材料应报其养老关系所在区(市)人社局。申请鉴定材料由区(市)人社局初审通过后,再由区(市)局统一上报市局;

        2、供养亲属应提供证明供养关系的有效证件。

        五、即时申请鉴定(确认)

        单位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患职业病的职工申请工伤鉴定等情况的,认定完工伤后,可随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不受本通知申报时间限制)。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按要求将材料准备齐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六、其他

        各区(市)人社局负责鉴定材料的初审工作,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材料的复审和汇总工作。参加现场鉴定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场鉴定时,请鉴定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医院检查的影像片子等到指定场所参加现场鉴定。

        咨询电话:

        市直:0632-3310017

        市中:0632-3921797

        薛城:0632-4495196

        峄城:0632-7707116

        台儿庄:0632-6639602

        山亭:0632-8811019

        滕州:0632-5503279

        枣矿集团:0632-4081219

        附件: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

                                               

                                                       枣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