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2021年第二批次
劳动能力现场集中鉴定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鉴定人员(鉴定单位):
我市2021年第二批次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于6月9日、10日在枣庄矿业集团中心医院举行。为确保现场鉴定平稳顺利,请大家提高疫情防控及安全防范意识,并按照以下注意事项,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1、在鉴定现场,所有鉴定人员需签署“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承诺鉴定人员及陪同人员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2、鉴定时间:2021年6月9日、10日(周三、周四),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鉴定地点:枣庄矿业集团中心医院(枣庄市薛城区祁连山路)综合楼1楼(可乘坐BRT(T1、B1)在安侨公寓下车,沿光明路与祁连山路交叉口向北2km路东,医院东北位置即为综合楼)。
4、鉴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
5、如有门诊、住院等在医院检查、诊治的医学影像资料(X光片、CT等),请一并携带。
6、所有鉴定人员(含陪同人员)进入鉴定现场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请提前申请健康通行码。
7、鉴定人员出发前请提前量好体温(含陪同人员),体温高于37.3°的,请不要前往鉴定现场,中止此次鉴定,并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体温正常的鉴定人员(含陪同人员)请佩戴口罩,按照工作人员提示进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叫号签到等,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否则中止此次鉴定。
8、本次鉴定不收取费用,被鉴定人员需要在鉴定现场做相应辅助检查的,费用由医院按照规定收取,由被鉴定人员自行承担。
9、若有其他变化,请及时告知。
咨询电话:
市直:0632-3310017
市中:0632-3921797
薛城:0632-4495196
峄城:0632-7707116
台儿庄:0632-6639602
山亭:0632-8811019
滕州:0632-5503279
枣矿集团:0632-4081219
枣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