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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1年度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1-06-02

        各区(市)党委组织部、枣庄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直各部门,省驻枣单位,各大企业、高等院校:

        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中青年领军人才,助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91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选拔工作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选拔对象是长期在我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下列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事业单位中兼职聘用(任)在六级及以上管理岗位的;市委管理领导班子的市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市委管理正职的国有企业正职,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入选市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已选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其他不适宜列入选拔范围的。

        二、选拔数量及条件

        全市拟选拔2021年度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0名左右。各区推荐人选不超过6其中企业不少于3;滕州市推荐人选不超过8其中企业不少于4;枣庄高新区推荐人选不超过6其中企业不少于5)。市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推荐人选不超过3其他市直主管部门、省驻枣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2。无符合推荐条件的可不推荐。推荐3名及以上人选的须至少推荐145岁以下人选。

        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选拔条件,坚持好中选优。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61日之后出生),且符合《办法》规定的其他选拔条件。选拔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其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教学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优先选拔推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

        三、选拔程序

        (一)推荐选拔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答辩、专家评审、公示考察的方法进行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直主管部门、省驻枣单位组织实施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参评人选推荐工作。

        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和有关要求,逐级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推荐人选。组织推荐本单位人选时,须将推荐选拔范围、条件、数量等向全体人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应认真听取有关人员意见,增加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直主管部门、省驻枣单位根据选拔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后,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推荐)》(附件6)等推荐材料,采取在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公告,单位网站、内部局域网公示等多种易于周知的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没有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二)自荐选拔

        个人根据选拔条件,可采取自我推荐的方式申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按照隶属关系接收符合条件的个人自荐申报材料。

        四、材料报送

        (一)推荐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真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需要上报的材料:

        1、《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附件1签字盖章版1

        2、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专家评议和公示情况(公示时间、地点、方式、结果)等。综合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单位及电话

        3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申报材料推荐)》(附件2签字盖章版一式5份,附件材料要求装订成册发表论文或着作可单独提供。

        4、《2021年度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汇总表(推荐)》(附件4盖章版1份;

        5《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推荐)》(附件6)一式5份,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直主管部门、省驻枣单位盖章(所有项目均需填写);

        6、获奖证书能够证明本人成果、论文、着作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原件验审后退回)。

        以上表格可登陆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zzhrss.bjyzah.com/通知公告栏下载。

        自荐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真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需要上报的材料:

        1、《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附件1个人签字版1

        2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申报材料自荐)》(附件3个人签字版一式5份,附件材料要求装订成册发表论文或着作可单独提供。

        3、《2021年度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自荐)》(附件5个人签字版1份;

        4《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自荐)》(附件7)一式5份,个人签字(所有项目均需填写

        5、获奖证书能够证明本人成果、论文、着作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原件验审后退回)。

        以上表格可登陆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zzhrss.bjyzah.com/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材料审查

        (一)推荐人选

        推荐人选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以及推荐单位(各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直主管部门、省驻枣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保证推荐材料中填报情况属实、无遗漏审核无误后,推荐人选以及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工作人员和负责人须在《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申报材料目录(推荐)》(附件2)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自荐人选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接收符合条件的个人自荐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

        所有申报材料如发现填写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时,一律退回,不予递补发现弄虚作假的严肃查处。

        六、上报时间

        推荐及自荐人选材料(含电子版)必于2021624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312

        电话:0632-3317217

        邮箱:rsjrck@zz.shandong.cn

        附件:1.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

        2.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申报材料推荐

        3.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申报材料自荐

        4.2021年度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

        汇总表(推荐)

        5.2021年度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

        (自荐)

        6.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

        (推荐)

        7.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

        (自荐)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