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隶属于枣庄市卫健委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心,是枣庄市卫生检测检验中心、枣庄市健康教育中心。为统筹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改善防控人才短缺的状况,促进我市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现就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根据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枣庄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部分卫生医疗机构)人才需求调整公告》,我中心本次人才引进计划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在职学习、自考等获取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不得作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市内企业、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等需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10月12日
2.报名材料:(1)《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2)《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3)二代身份证;(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5)就读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6)报考同意函(需由有用人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请将上述材料以扫描形式打包发送至市疾控中心sjkrsk@163.com电子邮箱(邮件名称主题格式为“姓名+毕业学校+专业(方向)+学位学历”,如:“张××++××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并及时进行电话确认。
联系电话:0632-3698959。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13日9:00-10月14日16:00
2.资格审查地点: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304室,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六盘山路669号(薛城区黄河路与六盘山路交叉口西北80米)。
3.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报名。
4.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2)《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读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5)一寸近期同底版照片5张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6)有用人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报考同意函。
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报名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现场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向资格审查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
考试通过面试或面谈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谈方式择优录取。如果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过多,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满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人选与职位计划的比例3:1,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在面试通知书中具体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上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中心持有关材料到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进行备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疫情防控
根据全国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时,均需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过程按要求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请考生认真阅读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特别是外省来枣人员,要提前了解并严格执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以免影响参加考试;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
1.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
2. 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3. 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疫情防控承诺书
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