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庭审现场成为法治课堂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发布日期: 2023-02-08
为进一步增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2月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从事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综合执法等十多名工作人员参加旁听案件庭审活动。
此次旁听活动选取的是薛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薛城区沙沟镇曹沃村村民张某某、王某某诉撤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的回复》案件。我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支队长丁雷作为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政策法规科等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案件参与人围绕原告主体是否适格,被诉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等方面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节奏紧凑,过程规范流畅,呈现了一堂生动、零距离的“普法公开课”。庭审过程中,原告及原告律师对我局的法定职责及行政工作程序等进行充分了解后,认为本案诉讼没有实际意义,遂当庭写出书面申请撤回对我局的起诉。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撤回起诉。
通过现场旁听庭审活动,不仅让工作人员学习了法律知识,更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履职能力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同时让工作人员真切感受法律的威严与司法的公正,进一步提升了法治认识、开拓了法治视野、提升了法治能力,强化了规则意识、证据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我局工作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本次庭审活动给大家上了一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不仅学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还进一步增强了自身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持有执法证的人员,必须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更加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