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关于成立工作组(单位)及公布工作组(单位)负责人及职责的通知

        作者: 来自:枣庄安监局 时间:2019-06-04 13:15
         

        关于成立工作组(单位)及公布工作组(单位)负责人及职责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办公室工作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组、应急指挥中心工作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组、政策法规工作组、防汛抗旱工作组、综合减灾地震地质工作组、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组、火灾防治管理工作组和机关党组织,现将工作组及机关党组织、监察支队组成人员、负责人及职责公布如下:

        一、工作组、机关党组织、监察支队组成人员及负责人

        (一)办公室工作组:颜景池、于溟、郭晶

              财务:付小璐、张璐,颜景池为组长

        (二)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组:孙新厚、宋均营、王俊杰,孙新厚为组长

        (三)应急指挥中心工作组:任飞、骆兰臣,任飞为组长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王斌、孟阳、陈小娟,王斌为组长

        (五)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组:吕高翔、殷波、孙光也,吕高翔为组长

        (六)政策法规工作组:万海峰、赵大伟,万海峰为组长

        (七)防汛抗旱工作组:陈超、李凤忠,陈超为组长

        (八)综合减灾地震地质工作组:徐国强、张春战,徐国强为组长

        (九)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组:雷冬、刘皓,雷冬为组长

        (十)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组:纪鹏、郭依帅,纪鹏为组长

        (十一)火灾防治管理工作组:张文海、刘景明,张文海为组长

        (十二)机关党组织:王开生、孙光也(兼),王开生为负责人

        (十三)监察支队:郭强、任伯儒,郭强主持支队日常工作

        二、工作组、机关党组织、监察支队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组。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

        (二)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组。负责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

        (三)应急指挥中心工作组。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订市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区(市)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全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我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五)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组。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政策法规工作组。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区(市)有关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查处事故举报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安责险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相关经济政策建议。

        (七)防汛抗旱工作组。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八)综合减灾地震地质工作组。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订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市)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九)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组。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市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市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十)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组。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完善全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承担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编制全市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

        (十一)火灾防治管理工作组。组织拟订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十二)机关党组织。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十三)监察支队。集中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领域行政处罚等事权;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监督、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安全生产案件查处,按权限承担有关安全生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事故隐患举报的核查工作。市、区(市)两级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分别确定各自年度重点检查企业名单,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

        2019225

         

        抄送:各区(市)应急管理局、枣庄高新区安监局。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工作组      20192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