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的通知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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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1-30 14:10
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的通知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各区(市)应急管理局,局属有关科室(单位):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鲁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应急发〔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立即组织辖区内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并严格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应急局反馈,市应急局汇总后向省应急厅报告。
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鲁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应急发〔2022〕1号)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