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汛期应急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当前汛期应急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应急局、枣庄高新区安监局: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灾害性天气应对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2019年8月7日)和《枣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发布蓝色防汛预警并启动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枣汛旱电〔2019〕1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队伍集结准备。当前进入“七下八上”主汛期关键期,连日来我市雷雨天气比较集中,部分区(市)因暴雨出现不同程度的灾情汛情。要根据暴雨情况,及时沟通协调组织消防综合救援队伍、驻军部队、水利工程专业救援队、城市防汛救援队伍等救援力量,检视点验队伍情况,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提高集结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在第一时间能够拉得出、顶得上。
二、要着力做好应急联动工作。8月5日以来的暴雨造成部分区(市)、镇(街)的农田被淹,市中区、薛城区一些立交桥、居民小区等不同程度进水受灾,交通受阻,部分路段停电。各区(市)应急局、枣庄高新区安监局要主动加强与水务、公安交巡警、公路、交通、住建、城市管理、电力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强化协同应急、综合应急,合力做好防汛排涝工作。一旦出现汛情、险情、灾情,有关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参与应急救援。
三、要千方百计做好关键部位的防汛排涝工作。要对城市危旧住房、老旧居民小区、低洼易涝区等进行排查巡查,全面落实地下商场、集贸市场、下沉式立交桥、涵洞、BRT车站等重要部位的应急排涝措施。要对水库、重要河道、蓄滞洪区死盯死守、严密防控。工矿企业、在建工程等要严格执行汛期暴雨期间停产规定,确保汛期安全。
四、要及时做好信息沟通和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变化,搞好监测预警预报。同时要严格按时限、按程序上报汛情、灾情,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