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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2022年度枣庄市市直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广电工程播音专业职务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时间:2023-01-18 16:00:39  来源:  作者: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枣庄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广电工程播音专业职务中初级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7日和2023年1月17日召开了评审会议。评委本着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评审条件,认真审阅了呈报的评审材料,经评委集体评议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艺术系列中级评审通过1人;图书资料系列中级评审通过1人;文物博物系列中级评审通过1人;群众文化系列评审通过11人,其中中级7人,初级4人;播音系列中级评审通过1人;广电工程系列中级评审通过3人。

        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合理,按照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本次异议期为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30日。对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将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报给我们,以便及时报批公布。对提出的异议,也可以书面形式向中评委直接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附件:

        1、艺术中级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图书资料中级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3、文物博物中级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4、群众文化中级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5、广电工程中级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6、播音中级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7、群众文化初级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联系地址: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425室(新城武夷山路1379号),邮编:277800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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