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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解读:《枣庄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1-31 16:38

        一、出台背景

        “十三五”时期,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功打赢了蓝天保卫战,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为了稳固战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十四五”期间,我们对高污染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实施更加精准、科学、依法管控。在移动源污染中,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是主要组成部分,据测算,1台机械的排放量相当于60辆国四标准的大货车排放量。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1.6万余台,呈逐年递增趋势,个别领域存在监管薄弱环节,“冒黑烟”作业现象时有发生。《枣庄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实施后,进一步凝聚各部门合力,形成全市“一盘棋”,对高污染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现统一监管。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出台目的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统筹推进“油品、机械、场地”系统治理,着力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监管水平,逐步削减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巩固并扩大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成果。

        四、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5年,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品质量明显改善,排放达标率明显提高,排放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其中,2022年起,各区(市)每年抽取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排气检测,3年内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2024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2025年年底前,在用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安装实时定位监控装置,实现在线远程监控。

        五、任务措施

        《方案》明确了从机械所用油品、机械日常监管、使用场地监管和机械淘汰更新4个方面发力。一是探索建立流动供油机制,坚持疏堵结合原则,允许使用流动供油方式,破解“最后一公里”加油难问题。二是强化对机械日常监管。对新生产机械,开展销售端编码登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对在用机械,安装实时定位监控装置,建立多部门常态化联合监督检查机制;三是强化场地监管。建立进出场(厂)登记管理制度;在工程招投标文件中明确相关要求;四是疏堵结合推进报废更新。逐步加严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阶段禁用要求压缩高排放、低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作业范围;支持以“以新换旧”、拆解报废、更换发动机、出境销售等方式依法依规推进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