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印发《规范和完善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枣编办〔2019〕37号)要求,结合近期省市行政权力调整实际,市林业和绿化局对本单位实施的权责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调整,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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