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局相关科站: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的通知》(枣办发电〔2021〕114号)和枣庄市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专班《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
2022年5月30日
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方案
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事关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事关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为进一步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全面落实林业部门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职责,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断健全防溺水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林业领域危险水域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全力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
二、工作职责
指导区(市)对辖区范围的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内的危险水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区(市)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内的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在人员易达或可达危险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网、墙),配备必要的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
三、重点措施
(一)排查整治隐患。组织开展林业职责范围内的水域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内的水域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警示标识、救援装备设置等情况,全面摸清危险水域底数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排查整治台帐,明确整治措施、整治时限和整治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各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于6月15日前将排查整治台账报市林业和绿化局。
(二)加强安全防护。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各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指导配合镇(街)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内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在人员易达或可达危险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网、墙),摆放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管理机构针对危险水域划块定岗定责,安排专人进行安全巡护。
(三)明确工作职责。市林业和绿化局各有关科站监督指导涉及科室职能范围内的防溺水工作,形成工作合力。防灾减灾科牵头市林业和绿化局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森林资源和湿地管理科监督指导区(市)对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苗圃)、地质公园、森林公园落实防溺水工作职责;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站监督指导区(市)对辖区内湿地公园落实防溺水工作职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林业和绿化局成立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区(市)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防灾减灾科。
(二)切实履职尽责。各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局相关科站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危险水域监管工作,向市局工作小组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工作协调。各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局相关科站要树立大局意识,各负其责,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强化与教育部门、镇(街)沟通协调,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郑 然 市林业和绿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新廷 市林业和绿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宁方玉 市林业和绿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永法 市林业和绿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士省 市林业和绿化局党组成员、市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朱 伟 市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张美林 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渐秀东 薛城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亚 山亭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宋 青 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韩建斌 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武爱国 峄城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田家增 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 恒 市林业和绿化局森林资源和湿地管理科科长
杨卫山 市林业和绿化局防灾减灾科负责人
王海涛 市林业和绿化局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站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