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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方案》印发
        作者:社会发展科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1-01 10:00:00


        大运河(枣庄段)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巨大的文化魅力,地处京杭大运河中心点,是贯通南北的重要河段,被世界旅游组织称为“活着的运河”。为高水平推进枣庄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根据《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编制的《枣庄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近日以枣政办字〔202259号印发。

        《实施方案》提出,聚焦打造“运河明珠·匠心枣庄”品牌,坚持保护优先强化传承、文化引领彰显特色等基本原则,围绕大运河(枣庄段)4个核心区、2个拓展区,构建多点联动、形成发展合力的大运河(枣庄段)总体空间发展框架。以大运河(枣庄段)沿线1处世界遗产河道、11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推动运河文化创新发展,打造世界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典范。科学制定近期、中远期主要目标,展望至2050年,推动大运河文化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

        下步,我市将围绕《实施方案》落实落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的重要指示,调动各方力量,加强政策保障,激发内生动力,为大运河(枣庄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提供坚实有力的实施保障。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解】:《枣庄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方案》

        【媒体解读】:擦亮运河明珠 打造匠心枣庄

        【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刘中波解读《枣庄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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