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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2022年度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任务要点完成情况
        • 发布时间:2022-11-14     信息来源:


        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2022年度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任务要点完成情况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负责人: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任务要点名称

        年度目标

        完成情况

        围绕中心履职尽责(400分)

        重点(职能)工作

        扎实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聚焦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以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总抓手,坚持“快准严”执法理念,以十八类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精准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民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一批民生领域重点典型案件,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及时制定印发枣庄市《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及《“铁拳”行动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行动重点,成立以市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全市“铁拳”行动部署会和“铁拳”行动推进会,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措施》,建立约谈制度,强化督导考核,聚焦十八类执法重点,精准发力,重拳出击,取得扎实成效。截止9月底,共查处涉及十八类执法重点案件426件,涉案货值100.1万元,罚没金额533.2万元,案件总数、罚没金额同比增长52%53%,移送司法机关2件,上报省局典型案例36件,两起案件被省局评选为全省典型案例。

        依法查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着重加大食品安全领域执法力度,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为和重点产品,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做好食品领域案件协查、投诉举报等工作,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深入推进 “2022食安护佳节”、“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校园养老机构餐饮安全”等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农残超标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1-9月份,全市系统共查办食品案件416件,罚没款751.29万元。牵头组织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行动,对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现象开展全面整治,严厉查处面向未成年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传播淫秽物品的牟利行为。共检查食品生产主体137户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682户次,其中:学校内食品经营者374户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1110户次;检查电子商务平台4个次,其中:网络食品经营者113户次;出动警力10余人次;罚没金额34.43万元。

        依法查处药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涉疫情防控产品,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为重点,扎实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药化械领域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行为,全力保障药械化安全。

        牵头组织开展2022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三个领域为重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行业“潜规则”以及涉疫情防控产品,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枣庄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成立综合法规组、协调督办组、药品化妆品工作组、医疗器械工作组和药化械反垄断、价竞、广告、网络交易工作组在内的五个工作组,将专项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贯穿全年始终。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共检查医疗机构1102家,零售药店926家,发现违规单位70家,完成整改70家。对在产的7家配制制剂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并签订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开展药械化抽验工作,完成药品327批次、医疗器械24批次、化妆品71批次抽检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办药械化案件292件,罚没款182.55万元,其中查办药品案件223件,罚没款81.82万元,医疗器械案件38件,罚没款37.41万元,化妆品案件31件,罚没款13.32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9件(含涉疫情防控类2件),出具假药鉴定8,完成20个药品的认定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向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送检样品21批次。枣庄市局“四措施”强化行刑衔接执法办案取得新突破经验做法被“山东药品监管”公众号刊登。

        依法查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结合省、市局监督检查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围绕日用消费品安全类产品、水泥产品、儿童用品、计量器具等品类,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及破坏计量器具准确性等违法行为,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

        1.依法查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紧紧围绕铁拳行动、大气污染、计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电线电缆、水泥、成品油、散煤、商品过度包装、计量器具等领域开展实地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商店、加油站、医疗机构共计60余家,散煤治理督导10余次,全市散煤经营单位全部关停,保留清洁煤经营单位20家、共有涉煤抽验14个批次、未发现问题,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有力震慑假冒产品流通,降低不合格风险,有效促进工业产品质量稳定,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市场健康发展。

        2.加强知识产权和商标、广告执法。与知识产权保护科一起共同对涉及“华润”商标侵权行为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行动,共计检查14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现已全部改正完毕。根据举报,办理2起违反商标法的案件,查获标注“海南特种兵”违法饮料6840瓶,涉案货值7469.6元,下达处罚决定书1份,罚款5000元。与区(市)局联合举报厂家“蓝月亮”对我市涉嫌销售假冒“蓝月亮”洗衣液的商户进行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发现涉嫌违法行为2起,交于区(市)局办理。根据投诉举报,办理企业字号涉嫌他人商标权案1起,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1起,立案查处了违法发布虚假广告案1起。

        3.牵头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检查、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22”联合专项行动、2022年“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淮海经济区2022年元旦春节联合打假专项行动、打击冻肉走私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涉党史领域境外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专项整治、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迎接服务保障二十大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专项行动等11项专项执法活动,切实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查处特种设备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执法,以省市局安排的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为重点,严厉查处超期未检、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违法行为整改,督促企业消除安全隐患,形成闭环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使用超期未检、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企业60余家次,立案9起,1起案件被省局评为优秀案件,其中涉及无证安装压力管道案件2起,销售、交付未经制造监督检验特种设备案件2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压力管道案2起,检验公司使用未取得检验资格人员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案使用件3起(其中2起为对该公司无证检验检测人员及负有直接管理职责人员直接处理的案件,实现查办该类案件的新突破),移送公安机关1起私自伪造假冒他人公章出具虚假管道探伤检验报告案。对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将执法服务理念贯穿始终,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会同特检院技术人员跟踪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制定专业整改方案,责令相关单位尽快完善技术资料和相关手续办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依法查处涉疫情防控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结合疫情防控,以口罩等防护产品为重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疫情防控产品等违法行为,保障有关防疫物资质量安全。积极配合市局进口集装箱、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两个专班做好稽查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冷链“八不”、非冷链“七不”行为。

        组织开展2022年药店疫情防控“雷霆行动”,对全市1859家药店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 “四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情况、“一店一码”监管服务平台运行使用情况及进店购药人员“三码”查验等情况,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30份,停业整顿27家,印发张贴“三码”查验海报、应急处置流程等宣传材料5000余份,全面筑牢药品领域疫情防控网;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和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对7家疾控中心和50余家疫苗接种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检查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经营企业5家(次),对代采代储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质量管理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全市新冠疫苗和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质量安全。抽调支队两名同志承担市局冷链专班相关工作,共检查和督导各冷链企业80余次。

        依法查处认证认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等领域执法业务的学习和探索,依法查处认证机构违法行为,规范认证和检验检测行为,查处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市场秩序。

        1.规范强制性认证产品市场,联合区局开展燃气器具大排查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三无”行为;是否有CCC标志,CCC证书是否真实并与产品型号对应;严厉打击和查处无未经认证生产销售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和伪造、冒用认证标识、证书以及拒不履行法定进货查验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4家生产企业,3家销售企业,发现轻微问题,已交区局处理。

        2.规范认证活动,开展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认证机构故意缩短审查时间、应当而未到现场、增加、减少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等违法行为,随机抽取自愿性认证企业5家,涉及证书12张,检查发现存在认证机构远程审核不规范等问题,目前正在调查核实。另据北京移送函查处了1家非法买卖认证证书企业。

        3.严厉打击机动车检测机构违法行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联合公安、环保、交通等4部门,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执法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出具虚假数据、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超资质出具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被检查的1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中,存在违规问题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1家;存在违规问题需责令改正的3家;存在一般性问题需自行整改的2家;对检查发现的1家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机动车检验机构移送环保处理,对1起机动车检测机构涉嫌作弊提供虚假审验数据违法线索移送公安处理。

        强化不合格产品处置

        严格规范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处置工作。

        制定《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抽检后处理报告流转程序(暂行)》,推进支队抽检后处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依规办理监督抽检不合格后处理案件37起。积极做好延伸执法后续服务,充分运用标准、计量、质量、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职能优势,实行“一企一策”服务机制,协助指导企业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针对辖区童车、水泥生产企业多次抽检不合格的问题,支队多次邀请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从原材料检验、配比过程控制、产成品检验和人员管理等方面细致梳理和分析,帮助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已帮助26家抽检不合格企业全面完成整改。

        强化投诉举报处置,维护合法权益

        坚持接诉即办,按照“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快速反馈”的“三快”工作原则,切实畅通诉求渠道,力争全市投诉按时初查率、投诉按时办结率、举报按时核查率达到100%,全力为民为企排忧解难。

        全面落实“接诉即办、办就满意”的工作要求,秉承“三快”工作理念,不断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规范投诉举报处置行为,切实提升服务百姓效能,努力提高群众对投诉举报处理的满意度。2022年至今,全国12315平台共接到投诉举报件38835件,圆满处置办结37038件,为企业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投诉按时初查率、投诉按时办结率和举报按时核查率等指标分值位列全省12315效能评估评价量化评分第六名,被省局通报表扬。今年以来,接收转办省市局转办信函以及来人来电函件109件,向投诉举报人寄送《分送情况告知书》70份;向区(市)局转发线索移送函44件。根据投诉举报反映涉及问题,向区(市)局发出《督办通知书》6份和《投诉举报建议书》2份;加强对投诉举报信息的风险预判,及时发现和提供预警信息给市局监管科室,向市局餐饮科和产品质量科发出《通报》3份。

        全面加强思想作风能力建设

        强化党建引领,以“执法能力提升年”为主题,大力实施干部作风提升工程,深入开展“五比五看 ”“赢在中层”活动,全面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大要案办理能力、新业态执法能力、服务发展能力,打造更有感知力、更有温度、更有利于营商环境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为“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1.政治思想建设扎实有序。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内容,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2.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规范。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制定讲党课计划、党日活动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活动日”等制度,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会议9次,主题党日活动9次,党员活动日9次,按季度开展党员讲党课活动3次。开展好社区“双报到”工作,先后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维持交通秩序等志愿活动。

        3.党风廉政建设严抓严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规党纪、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不定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谈话,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4.“五比五看”成效明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执法能力提升年”为主题,突出五大能力提升,大力实施思想能力作风提升工程,研究制定《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加强思想能力作风建设 开展“五比五看”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支队加强思想能力作风建设开展“五比五看”活动推进会,以党员活动日为载体,常态化开设“赢在中层”科长大讲堂,共开展“科长大讲堂”活动9次,高金生支队长以“赢在中层”为主题讲党课一次,成功举办“赢在中层思想能力作风提升”演讲活动按照市局差异化考核方案要求,结合支队实际,设定个性化岗位职责指标,完善人员测评机制,按期完成差异化预考核工作。

        5、执法综合效能全面提升。先后印发《关于加强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枣庄市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健全与我市司法部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与市检察院建立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支队两名同志被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全市系统共查办案件3509件,罚没款1944.8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4件。一起案件被选为全省“铁拳”行动典型案例,3起案卷被评为全省系统优秀案卷,4起案卷被评为全市优秀案卷,一名同志入选全省特种设备执法稽查专家库,一名同志入选2022-2024年度市场监管总局综合执法人才;支队连续四年绩效考核为“优秀”等次,被共青团枣庄市委命名为“青年文明号”,一名同志命名为“青年岗位能手”;支队投诉举报中心被市工会命名为“工人先锋号”。

        专项考核



        省考核指标

        分解主管部门

        药品案件查办

        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执法办案力度,力争药品普通程序案件查办数量较上年度普通程序案件查办数量实现正增长,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办药械化案件292件,罚没款182.55万元,移送公安案件9件,报送大要案8件,普通程序案件总数全省排名前列,同期增幅17.42%,普通程序案件数占案件总数比100%,全省排名第一。

        药品安全事件

        依法查处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组织开展2022年度药品经营专项检查、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等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农村、城乡结合部药品经营专项检查,以农村偏远地区、城乡接合部、中小学校园周边的药店、诊所、门诊部及卫生院等为重点区域,以药品购进来源为重点环节,以核查证、票、账、货、款是否相符为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农村、城乡结合部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组织辖区内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强化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守法合规意识,落实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化解风险隐患,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生药品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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